(I)抽象类
(1)在Java中当一个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时,该类就叫抽象类。
(II)抽象类遵循的原则
(1)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(无法使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实例)。
(2)抽象类可以包含属性,方法,构造方法,初始化块,内部类,枚举类。
(3)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。
(4)抽象方法属于一种不完整的方法,只含有一个声明部分,没有方法主体。
(5)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方法,但抽象类不一定必须包含抽象方法。也就是说,即使不包含任何抽象方法,也可将一个类声明为抽象类。
(6)抽象类的子类如果仅实现父类的部分抽象方法,子类必须也声明为抽象类。